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4年物联网电表、视频监控、机房门禁及动环监控设备安装及电表数据治理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4-04-07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4年物联网电表、视频监控、机房门禁及动环监控设备安装及电表数据治理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能耗数据建设要求,将宁夏电信 ABC 类局站新装物联网电表,数据统一上传至电信能耗智控平台,实现数据规范化采集,能耗精细化管控,实现全量站点分类用电数据上报;(2)为实现宁夏电信机房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无死角覆盖,需要对部分机房视频监控摄像机的安装调试;(3)更换部分机房门禁和动环监控传感器。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3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框架协议预估金额为49.8万元(含税)人民币。

1.2.4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如订单总金额已达到框架协议金额上限,则该框架协议自动终止。若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后,框架协议金额尚未执行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期执行)。

1.2.5服务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由比选人指定。

1.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服务质量标准。

1.2.7技术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本项目服务技术标准和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智能电表摸排、安装、调试、数据整理与上传服务800.00元/项、门禁系统安装调试服务800.00元/项、动环传感器更换接入服务80.00元/项、摄像机安装调试服务700.00元/项,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承接的至少1例同类项目业绩。

①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②如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必须涵括框架协议金额、框架协议实施内容、框架协议签章页)和实际执行订单,时间以订单生成时间为准,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如订单未体现时间和金额,该业绩不予认可。

(4)参选人须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特殊情况处理:

(1)唱价时,参选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对2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1家参选人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2)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人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3)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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