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项目2024年度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谈判公告

2024-04-07

1.受普宁市广业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就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项目2024年度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技术服务邀请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谈判人参加。

2.项目需求:普宁市广业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涉网性能试验技术服务 。

3.最高限价:271000.00元,超过此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货币形式为人民币。

4.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约定的全部相关试验工作,具体的开工时间由招标方通知为准。

6.谈判人资格要求:

⑴谈判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谈判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四级以上;

(3)谈判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2个(含)以上25MW及以上机组电气试验业绩(所列业绩证明需提交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协议书和合同范围能清晰显示合同标的的材料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谈判人以往合同履约中必须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5)谈判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谈判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谈判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谈判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文件: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须包含上述内容);

(7)谈判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企业信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谈判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不到该谈判人的信用记录,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谈判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7.有意向的谈判人可从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0日17:00(登录后查看)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4年4月15日10:0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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