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恩施市一中花卉租摆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C-ES-2024-010

3.项目名称:恩施市一中花卉租摆养护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8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

7.采购需求:对学校所有规划的绿化地内的绿植养护、补植,包括40套、125套、56套所有的花坛绿植的养护、补植。(学校重大节日、活动免费提供相关要求下的绿植花卉。保证办公楼台阶和校园广场沿路四季有花开,花谢了及时更换。(详见清单)

8、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社会组织)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居民)。

5.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5.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 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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