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G345线方城县丁字口至柳河镇西段路面预防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03南阳市G345线方城县丁字口至柳河镇西段路面预防养护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G345线方城县丁字口至柳河镇西段路面预防养护工程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交规划函【2022】2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方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受方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G345线方城县丁字口至柳河镇西段路面预防养护工程
2.2 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2.3 建设地点:方城县境内
2.4 主要内容:项目起自方城县丁字口(K1153+433),止于柳河镇西(K1161+952),路线全场8.519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35/25米,路面宽度9/23/20米。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7 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及项目经理: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算起,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7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投标人不再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故本项目对原件不审核,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得分项中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以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4年04月07日08:00分至2024年04月11日17:30分。五、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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