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抚顺石化公司作业受控系统与智能设备台账结构化数据隐患治理项目视频数据智能结构化治理平台招标公告

2024-04-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作业受控系统与智能设备台账结构化数据隐患治理项目-视频数据智能结构化治理平台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选取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一厂、石油二厂及烯烃厂做为试点建设区域,以现有的3000路视频分析点位为基础进行智能分析,其中30%(900路)进行24小时实时分析,其他视频进行轮巡(400路并发计算)分析,轮巡视频点位、算法、时间等可自由设定。建设视频数据智能结构化治理平台(视频AI智能应用平台),实现对视频数据的智能分析、快速研判和报警处置,具备与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无缝对接能力,且满足对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运行异常的视频辅助分析,人员行为、人车轨迹、异常事件的主动发现、快速研判、预警报警等功能。所有算法相关报警、提示推送至现有报警平台进行展现。 视频数据智能结构化治理平台具体包含视频结构化和算法仓库含13种算法、服务器及配套网络设备设施等。结合企业现场应用场景,实现算法训练及调优工作,针对算法模型持续优化准确率,包括对设备点位调整、素材搜集、训练、清洗、标定等工作,中标单位负责算法准确率优化,招标方辅助、协调现场工作,实现算法准确率的达标。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3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2.4 服务标准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为准)。 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资质要求: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CS4)。 4.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应具有国内石油石化企业“与本项目视频AI识别分析主要内容相关且摄像头不少于300路”的项目业绩。 5.信誉要求: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政府通报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 6.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7.联合体、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7 11:00:00 至 2024-04-12 23:59:59 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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