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10万吨/年EVA项目风送系统采购国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7
1. 受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标人)委托,以国际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设备位号

物资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653-A-0800

风送系统

1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 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境内投标人)/企业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境外投标人)。

2) 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3) 投标人在投标前需成功注册。

4) 信誉要求:

① 2020年1月1日至今,境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② 2020年1月1日至今,境外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不良业绩记录或严重质量问题,否则其投标也将被否决。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的销售分支机构。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制造商的销售分支机构投标,需提供投标人与制造商的关系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制造商投标,投标时可提供制造商的资质证书及业绩作为证明材料。

6)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至少1套1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EVA装置的气力输送系统(含脱气、输送及料仓)的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建设地点、最终用户、装置类型、规模等,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应信息,则须提供合同的其他辅助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技术协议、设计请购文件、用户证明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有虚假信息,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2日在(登录后查看)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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