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绍兴银行大厦建设工程预算(标底)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银行大厦建设工程预算(标底)审核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 建设规模:招标项目建安费(估算价):约80000万元。

2.3 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标底)进行审核(包括施工图工程量复核,清单有无漏项,工程费率计取的正确性复核,清单描述、组价的合理性及正确性的复核,无价材料及设备询价等),并出具审核报告【提供预算技术指标分析报告(包括平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等内容)】,并跟概算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招标估算价:约20.9412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标底审核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日止。其中,施工图预算(标底)审核须在收到施工图预算(标底)送审稿且图审通过后的20日内完成审核,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收费标准:

3.1.1标底审核收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20%×70%×(1-下浮率)计取。收费基准价按项目累计审定后标底价为收费基数计算(均不含预备费、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的费用)作为计费基础,按分档累进计费。如需标底修复,则标底修复审核费用不另计。

3.1.2本次招标的代理费和评标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餐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

4.2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工程建安费2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预算(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业绩。预算(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认定时间、认定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规模、类型的,则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公章)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

4.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4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三年内(2021年2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8日8:30 时至2024年4月12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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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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