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上街社区综合农贸市场拆除、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街社区综合农贸市场拆除、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912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1211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上街社区综合农贸市场拆除、修缮工程

1.00

791211.60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含)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书中的工作单位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简化资格证明材料 ①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4日 至 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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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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