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首占镇一标段(施工)NEW招标公告

2024-04-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首占镇一标段(施工) 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基 (2022)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首占镇青闸线联通管,管径DN300,主要对首占镇珠湖村、佑林村两个村落供水,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296678元,K值为:12%,发包价为:2901077元(保留整数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本次供水主支干管管道、市政道路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可承担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本项目供水管道最大直径0.3 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供水管道最大直径0.3 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29667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但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3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年4 月 11 日17 时 00 分 00 秒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