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沥青拌和有限公司市政新型预拌材料基地项目(EPCO)--石料输送设备及配套设备安装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03项目编号: HJXCG2024C006-2
项目名称: 黄山市沥青拌和有限公司市政新型预拌材料基地项目(EPCO)--石料输送设备及配套设备安装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70万元
最高限价: 17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设备为石料输送设备,产品、设备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可以进行各种规格石料的输送,满足国内各等级公路使用石料规范输送标准的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接业主通知后120天内完成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等(须配合土建施工进度分段实施)。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 / ”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 非政府采购项目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9 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参加。
(4)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须是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并能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为非制造商时,必须具有本次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
2、 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投标时需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其他:本次为二次招标,若本次招标出现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开标过程中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本项目可采用继续交易的方式完成本次招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4月3日8点30分 至 2024年4月15 日8点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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