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电力设施迁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4-03

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电力设施迁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17-

投资项目名称

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

招标项目名称

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电力设施迁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中山市东凤镇、阜沙镇、港口镇

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市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仅实施流域范围内的181条河涌,总河长260公里。建设内容为控源截污工程(包括污水沿河收集管网、污水支干管完善)、现状污水管道检测与修复工程、清淤工程、港口镇公平大汕尾涌生态岸线修复。项目新建464.48公里沿河污水管网和99.35公里市政污水支干管网,检测及修复东凤镇和阜沙镇现状污水管道长度约74公里,清淤流域内8条水质黑臭的河涌淤泥约2.49万立方米,修复港口镇公平大汕尾涌1公里沿河生态岸线。本次招标工程建设内容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电力设施迁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具体以电力管线迁改任务书为准:(1)供电资产与非供电资产的高低压设施及电力光缆等其他相关设施;(2)实施地下管线物探及与其他管线权属单位现场交底;(3)提供电力迁改设计图纸(迁改方案);(4)负责电力部分报建;(5)编制项目概算、预算、结算;(6)按方案组织施工及验收;(7)向产权单位移交迁改新建工程竣工形成的电力设施等资产;(8)向产权单位移交被迁改电力设施拆除的废旧材料。

验收要求:供电资产需通过供电部门验收;非供电资产需通过六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产权单位)验收,后交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备案。

招标内容

1、工程勘察:

(1)满足设计与施工所需的勘察工作,包括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工程物探、地形测量等,需现状电力管线的电压、迁改范围、迁改设施详细型号、敷设方式、拆除量、现状地面厚度等;

(2)本项目要求勘察和设计同步开展,勘察工作不得影响设计工期。

2、设计(含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1)依据勘察提供的资料(可研)进行初步设计,可根据对项目的现场调查与理解,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但应完全满足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等需求;

(2)本项目迁改方案须经供电部门审批同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迁改方案原则上按现行标准实施,满足同等功能需要进行迁改,以不扩容或提高标准为前提,按照国家及行业建设的技术标准,遵循合理、可行、经济的原则开展迁改设计工作,不得过度设计或超范围设计;

(3)初步设计在通过招标人或外聘专家的评审,供电资产报供电局批准,非供电资产由建设单位组织产权单位及各方洽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指导施工,招标人、外聘专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中标人应遵循并执行,评审会费用及因修改而增加的成本由中标人承担;

(4)应负责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等合法手续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并满足审批部门的要求,协助协调外部审批,并负责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配合完成竣工图等;

(5)须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其质量应满足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等行政审批的质量要求,协助本招标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6)负责提供本项目施工报建、施工、工程变更、验收、概算审核、预算审核、结算审核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及资料,并承担与本项目有关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3、施工:

(1)中标人完成与本项目有关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等,保证项目投资可控),包含辅助权属单位开展精准物探的探坑开挖、支护、恢复等相关措施。其费用包含在建安工程费用中;

(2)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节能、绿色建筑、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专项评价(论证)等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招标人提交验收报告,协助办理竣工备案等,所涉及的费用均包含在建安工程费用中。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要求:244个日历天(指以中标人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含勘察、设计、施工报建、道路围堤及轨道交通等穿越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施工、竣工验收等时间,暂定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具体视施工时间而定,实施过程中需配合主项目的整体进度计划),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上限值)

最高投标限价为59202133.34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上限价为57000000元,勘察费上限价为662400元,设计费上限价为1539733.34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 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暂扣或吊销等情形。

2 具备有效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三级(或以上)级别;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B/□C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3个(其中担任勘察、设计、施工的单位均不多于一家)。其中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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