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公司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废水零排放改造招标公告

2024-04-0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以东约100km的黄骅港港口码头南侧,北距天津市120km,西距黄骅市约55km。沧东公司规划装机容量2520MW,其中一期工程建设2×6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建设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已经投产运行,三期扩建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并同步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等配套设施,预计2025年年底投入商业运行。本项目拟建设处理量40m3/h的废水零排放项目,项目工艺路线为低温闪蒸浓缩加旋转雾化喷雾干燥。
招标范围:沧东公司全厂废水零排放改造的设计(包括桩基设计、第三方检验)、基础地基处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施工和安装、竣工、调试试运行工作、沉降观测的观测数据移交、金属检验、168小时连续试运行、性能试验、消缺、培训、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新增特种设备登记备案;组织安全评价机构开展本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组织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本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并协助组织外部专家召开评审会;组织有资质的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中包括环评报告表、环评批复及环评验收;组织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本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组织召开“三同时”会议,并完成安全环保、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备案等工作、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人负责,并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工程约定区域内基础设计及施工均包含在本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应提供系统所必须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并完善整个系统,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燃煤火力发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工艺为低温热源蒸发浓缩)新建或改造EPC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燃煤火力发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燃煤火力发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新建或改造的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燃煤火力发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新建或改造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1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4-24 09:00:00(北京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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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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