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华阙小区项目一期商铺幕墙施工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2024-04-04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渭北片区兰尚路以北、正阳四路以东、兰池二路以南、正阳五路以西;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秦汉新城渭北片区兰尚路以北、正阳四路以东、兰池二路以南、正阳五路以西,面积为129.25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大于等于2.0小于等于2.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土地使用年限70年,建筑限高60米;本项目幕墙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铝板、玻璃、仿瓷砖、空调百叶、外窗等所有图纸中涉及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项目总投资额:370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690万元);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项目标段名称:锦华阙小区项目一期商铺幕墙施工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
3.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申请人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参与投标的行为人或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04月04日00时00分至2024年04月11日报名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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