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境外债综合服务商(含全球协调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3
一、采购项目编号:SC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境外债综合服务商(含全球协调人)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行主体包含不限于,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定,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成都东广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市东广华盛贸易有限公司)境外债综合服务商(含全球协调人)采购项目。

凡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内容进行投标的,必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见第6章。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中资境外债券境外承销能力和资质,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类:证券交易”牌照。

(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供应商承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者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需进行情况说明)]。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4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5章。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4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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