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丘县教育基地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2024-04-03
1、招标条件
由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内丘县教育基地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因施工需租赁塔式起重机。招标人为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丘县教育基地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各项目经理部业主计量拨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式起重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康庄东路南1000米、中丘大街(107国道)东300米。内丘县教育基地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建筑占地面积 67141㎡,总建筑面积58975.62㎡,(其中地下3607.93㎡,地上55367.69㎡),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餐厅、宿舍楼、消防泵房、看台、门卫等教学及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操场、篮球场、排球场、绿地、停车场、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
本次招标内容为:所需租赁5台6013型号塔式起重机(数量实际以甲方在安塔吊之前的通知和需求为准),塔式起重机计划进场时间为2024年4月,预计租赁时间8个月,实际按甲方施工进度分批次进场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起重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业绩,且业绩不含税金额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距2024年3月1日未满1年,无业绩要求)。
3.3财务状况要求:需提供近2个年度的财务数据,且近2个年度的净利润均需大于0(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数据,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3.5设备技术质量要求: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安全、环保要求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出租设备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当天或之后出厂的)设备,无质量缺陷,设备具有产权备案证、出厂合格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的安拆人员、操作人员(需提供对应证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
3.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近一年与“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诉讼经历,要求附上近一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获取
自 2024年4月4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年4月9日 09 时 00 分(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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