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甘肃中核公铁运输有限公司道路客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03
3、项目内容及范围:

(1)嘉峪关市生活区至矿区生产区通勤车。

(2)矿区生产调度区至矿区生产区摆渡用车。

(3)嘉峪关生活区至金塔产业园区通勤车。

(4)金塔产业园区厂内摆渡用车。

(5)其他指定区域内,指定地点、路线的车辆服务

租赁大型普通客车47座(含)及以上不少于22台,主要负责“周一进周五出”用车、周内正常通勤、倒班及摆渡用车。其中“周一进周五出”指周一早晨从嘉峪关停车场发往矿区生产区或金塔产业园,周五从矿区生产区或金塔产业园返回嘉峪关;周内正常通勤指工作日上下班时间段从嘉峪关停车场往返于矿区生产区或金塔产业园;倒班用车是指依据倒班上下班时间段从嘉峪关停车场往返于矿区生产区或金塔产业园;摆渡用车指矿区生产调度区至矿区生产区用车和金塔产业园至金瑞科创城用车。

4、服务地点:甘肃矿区、金塔产业园、嘉峪关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质量总体要求:

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符合《道路运输条例》(2019.03.1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88号);

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9.09.21);

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16.04.21);

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9.09.21);

符合《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定》(交运发【2018】55);;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响应人应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但不低于市级包车客运、汽车租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响应人应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

4.响应人须提供承诺,项目实施前10日,响应人须满足大型普通客车不少于22台,并将车辆相关资料报采购人进行审核。(承诺函须加盖公章)

5.信誉要求:

(1)响应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

(2)响应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3)响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4)已经列入甘肃中核弘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响应人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注: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标专家在现场可进一步查询和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6、其他要求:/  

7、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 4 日至2024年4月 8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9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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