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牵张设备租赁服务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牵张设备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03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牵张设备租赁服务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403-0312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牵张设备租赁服务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三)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项目类别:服务类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牵张设备租赁服务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八)项目所属地: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订单)要求确定。

(九)预计采购总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含税13%)。

本项目所列预估金额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十)框架协议有效期:

1.框架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满1年截止。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满1年截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或减少份额,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十一)交货期:自接收到订单或排产函后5个(含)日历日内交货。

(十二)适用范围: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牵张设备租赁服务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标包名称

标包号

标包预计金额(万元)

标书费

(元)

保证金

(万元)

1

牵张设备租赁服务

牵张设备租赁服务

1

2000(含税)

/

/

1、标包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家数达到6家及以上时,则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设4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预计40%;第二中标人预计30%;第三中标人预计20%;第四中标人预计10%。
    2、标包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家数为5家时,则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设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预计50%;第二中标人预计30%;第三中标人预计20%。

本标包有效投标不足5名时,则终止该标包评审。

(二)标的物清单

序号

名称

额定载荷

参考型号

单位

备注

1

小牵机

不少于50kN

SAQ-50至SAQ-60

台班

 

2

小牵机

不少于75kN

SAQ-75至SAQ-90

台班

 

3

大牵机

不少于150kN

SAQ-150至SAQ-180

台班

 

4

大牵机

不少于250kN

SAQ-250至SAQ-280

台班

 

5

小张机

不少于1×40kN

SAZ-40×1至SAZ-50×1

台班

 

6

小张机

不少于1×60kN

SAZ-60×1

台班

 

7

大张机

不少于2×40kN

SAZ-40×2及以上,用于展放500mm2及以下截面导线。

台班

 

8

大张机

不少于2×50kN

SAZ-50×2及以上,用于展放720mm2及以下截面导线。

台班

 

9

大张机

不少于2×60kN

SAZ-60×2及以上,用于展放720mm2及以下截面导线。

台班

 

10

大张机

不少于2×80kN

SAZ-80×2及以上,用于展放1250mm2大截面导线。

台班

 

(三)标包物描述:详见《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牵张设备租赁服务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报价清单》。

(四)其他关键要素:

1、报价方式:

投标人需对报价清单中的各含税单价、评标总价都进行报价,评标总价只作为价格分评定的标准。评标总价为含税总价。(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填报的报价为含税总价。)

有效报价:各项含税单价报价不高于对应含税单价限价为有效报价。

2、报价要求:

1)投标人须按附件《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牵张设备租赁服务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报价清单》详细项单价进行全面报价,单位为元/台班,分含操作人员单价和不含操作人员单价两种,为含税单价、增值税税率和评标总价三部分,不能缺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如有小数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1.88元。

2)含操作人员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所租用牵张设备使用费、操作人员人工费、进退场运输及保险、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培训、售后服务等费用,以及租赁服务期间设备的定期检修费、非因招标人原因损坏、故障的维修费和零配件更换费。

3)不含操作人员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所租用牵张设备使用费、进退场运输及保险、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培训、售后服务等费用,以及租赁服务期间设备的定期检修费、非因招标人原因损坏、故障的维修费和零配件更换费。

4)含操作人员的牵张设备租赁,操作人员往返路费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只提供食宿方便,操作人员生活、床上用品由投标人负责;由于施工转场或其它原因造成租赁的牵张设备暂停,操作人员应服从招标人的工作调配安排。

5)权重数值只作为计算评标总价用,实际租赁数量由招标人按施工工程实际租赁(订单)需求租赁,据实结算。

6)设备租赁服务价格为为固定值(例如300元/台班),不能为区间值(例如310~390元/台班),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4、结算方式:

1)实际租赁金额按具体项目现场确认表的租赁数量据实结算。

2)在设备租赁退场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结算单(包括实际租赁数量和应结算金额)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凭乙方提供实际应付租赁费用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经双方签证的设备租赁签证单,由甲方按合同规定付清实际租赁费给乙方。

5、付款方式:

1)包括电汇、商业汇票或支票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支付方式。如需商业汇票进行支付的,由款项支付方承担资金成本(采购人付息贴现)。报价人充分知悉并同意按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支付方式履行。

2)关于合同(订单)结算金额,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结算方式:

(1)当供货金额与合同(订单)金额一致时,以合同(订单)金额作为合同结算金额;

(2)按实际租赁数量结算的金额与合同(订单)金额有差异时,以实际租赁数量为依据经双方确认的合同(订单)结算书金额作为合同结算金额。

6、本合同支付款项额度及安排。

方式1:□

在租赁结束机具退场后60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出具结算单(包括实际租赁天数、数量及应付租赁费)经乙方确认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实际租赁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经双方签证的租赁费签证单和结算单,由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实际租赁费全额给乙方。

方式2:☑  

①甲方自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日后,可按合同履约进度及乙方要求(按各期租赁设备数量、单价金额与租期)分期计算应付租赁费,经双方签证确认后付进度款给乙方。乙方应开具等额的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在租赁结束设备退场后60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出具最后一期租赁费单据(包括实际租赁天数、数量及应付租赁费)及总结算书经双方方确认并办理完结算流程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最后一期租赁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清应付租赁费给乙方。

7、甲乙双方各自支付在实际支付过程中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3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资格处理。

5

其它不得存在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群体维稳责任事件的。

8、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书)

6

7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产品不得为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义)。

2

投标人须在交货期承诺函上承诺满足或优于以下交货期要求:订单或排产函下达后5天(含)日历日到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4 月 03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04 月 10 日 20 时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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