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利辛县桂语江南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管理招标公告

2024-04-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LX2024CGQT030号

2.项目名称:利辛县桂语江南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管理。

3.预算金额:(人民币):70000.0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700000000.00元。投标时按以下要求报价:

(1)设计费用:设计费控制价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设计收费基准价计算的80%,设计费投标报价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设计收费基准价计算的70%,且单价不高于50元/m2。

设计范围:包括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专项施工图设计、精装修设计(样板房设计、样板区设计、售楼处、公区精装修设计)、日照分析、节能计算、幕墙、门窗深化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气体灭火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小区内市政、室外综合管线设计、装配式设计、强弱电、充电桩等,以及 BIM 设计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其中利辛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燃气、电信等,设计费用由投标方按实单独与采购人结算,该类费用不含在设计费用投标报价中)。

(2)建安工程费用(采用费率报价):建安工程费用控制价为100%,最高投标限价为 95 %。

①建安工程费用待施工图审核完成后,发包人委托造价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本项目造价依据国家及安徽省2018年计价依据以及亳州市的信息价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以取得图审合格证时当月的亳州信息价作为参考,亳州信息价没有的,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市场调研询价后,取3家以上平均价确定。编制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由发包人交承包人核对。

②承包人自收到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之日起30工作日内,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进行核对,并将所有疑问一次性提交发包人,若不提出则表示对该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无任何异议;若经承包人核对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错项、单价有误的,按图纸和约定的计价规则调整。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提出异议的,必须附计算书和详细的工程内容及项目特征,否则发包人对此异议不予受理。 

③双方核对完成后,以核对结果作为最终清单控制价,如有争议,最终以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市场调研审核意见为准;施工合同价=最终清单控制价×投标费率。

建安工程费用:包含红线范围内土建(含土石方、桩基、基坑围护、人防、装配式建筑)、水电安装、消防、暖通、建筑幕墙、装饰装修(含销售展示中心、示范区景观、样板房6套)、建筑智能化、室外道排、景观绿化、空调(若有)、电梯、充电桩(不含地下停车位充电桩)、抗震支架、交通标志标牌、泛光照明、竣工测绘及室外供水工程、配电安装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信号全覆盖等为完成以上全部工作内容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委派人员费用:委派人员费用按到岗人员实际发生支出。委派人员费用不作竞争报价,最终按实结算。

委派人员费用是指乙方牵头人为实施代建管理工作,委派除营销人员外相关人员的薪酬福利费用,包括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其他现金或实物形式的福利等费用。

(4)代建管理费用:以可售部分的预估总销售额作为计算基础,最高投标费率为2%;代建管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998200元(预估总销售额*投标费率)。

代建管理费用是指包含代建管理服务费用、品牌授权使用费等;投标时报价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营销费用:营销费用按项目预估总销售额的 4.5 %进行总体预算控制,营销费用不作竞争报价,由采购人按实列支。

营销费用是指营销人员薪酬福利费用(工资、佣金、福利、差旅、培训等)、营销推广费(广告策划服务费、样板区物业服务、户外广告费、媒体传播广告费、销售物料制作费及营销活动费等)及渠道费用,不包含样板区的建造和装饰装修费用等。

二、投标人的任一项报价高于相应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控制费率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按无效标处理。

三、评审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注:①本项目投标报价时,总建筑面积暂按 214570 ㎡计算,最终以实际竣工测绘面积为准。

②本项目投标报价时,预估总销售额暂按 114990 万元计算,以最终销售总额为准。

5.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管理项目,引入国内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建设管理从项目备案后开始(除征地拆迁、监理、前期政府配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物业维修基金、物业保修金、物业前期介入费、物业启动资金、物业开办费、物业委员会筹备金、房产交易相关税费、红线内民房拆迁及其它构筑物和坟墓的迁出、非保护树的处理(如有)、可行研究报告费用外),负责前期项目手续办理及实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的实施及管理;勘察实施及管理;工程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大市政配套工程实施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并达到交付标准;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汇编;工程建档备案;产权移交,不动产权证办理;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合同保修期结束;以及商品房营销管理(对项目的广告制作、策划、推广、销售、网签买卖合同、银行按揭办理、不动产抵押办理直至银行放贷等进行全面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计划总工期(即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不超过42个月(投标时暂按1260日历天填写),其中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期时间,在投标方制定的项目全景计划中明确,原则上设计单位服务至项目竣工备案结束,施工总承包单位服务至项目质保期结束,项目全景计划需发包方审核确认。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叁家且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

1.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单位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等工作;

1.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1.4联合体各方仅限承担代建代销管理或施工或设计中的一项或几项工作任务,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能同时承担施工作业;

1.5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3)标包划分: 共分为1个标包,分别为: /。

(4)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②和③资质,或由具有以下①和②和③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 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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