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03
项目名称:2024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8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4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8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供货价款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4日 至 2024年04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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