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聚合氯化铝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聚合氯化铝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聚合氯化铝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3500万吨,伊敏电厂电力装机340万千瓦。

2.2招标范围:聚合氯化铝暂估730吨(伊敏露天矿暂估400吨、伊敏电厂暂估330吨)。

2.3交货期:接到需求单位通知后,60天内按照需求单位要求数量供货。

框架协议执行期为一年,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单价保持固定不变;现提报采购数量为预估量,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若集团公司发布本项目中物资框架协议,执行集团公司框架协议,本项目对应物资框架协议终止。

2.4交货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累计不少于50万元聚合氯化铝的销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供货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否则为无效业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进口产品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投标,如果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提供有效业绩累计金额多者通过,业绩相同的,以最先获取招标文件者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1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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