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城市燃气安全2024年场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3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城市燃气安全2024年场景建设项目,本项目为系统集成服务类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普通监控、防爆监控、综合监管、智慧监测等一系列内容。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预算含税9250640.00元人民币。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数量

1

评估产品新目录编码:CP01720

评估产品新目录名称:系统集成服务

无锡城市燃气安全2024年场景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标包一: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城市燃气安全2024年场景建设项目(标包一) 

本标包采购内容为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的采购与运输,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预算:含税5607870.00元人民币。

项目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自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货物的送达、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3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标包二: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城市燃气安全2024年场景建设项目(标包二) 

本标包采购内容为普通监控、防爆监控、综合监管、智慧监测等相关内容,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预算:含税3642770.00元人民币。

项目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自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货物的送达、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5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1.3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4本项目各标包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包一:最高投标限价为496271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标包二:最高投标限价为3435490.00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6240.00元人民币(不含税),服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341925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一/二共用)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4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4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4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3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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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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