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润仙桃石岭储能电站16MW32MWh扩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润新能源(仙桃)有限公司 (登录后查看)项目地点:湖北省仙桃市长埫口镇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4048724GZ0001P1 项目名称:华润仙桃石岭储能电站16MW32MWh扩建 标段名称: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石岭储能电站16MW/32MWh扩建工程为EPC总承包模式,一期扩建容量为10MW/20MWh,二期扩建容量6MW/12MWh,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原升压站35kV母线。一期、二期招标范围一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即包括本扩建工程设计、设备制造、设备采购、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运输及储存、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培训、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方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技术规范及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一期工程进度要求如下:
施工进场 2024年04月30日
初步设计完成 2024年05月15日
开工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设备基础完成 2024年07月10日
设备安装完成 2024年08月20日
设备调试完成 2024年09月10日
具备送电条件 2024年09月30日
全部并网 2024年10月10日
竣工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进场时间暂定,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约期内相对工期及总工期保持不变。
二期工程总工期与一期保持一致,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按承担工作范围,需具备以下相应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1.非联合体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32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完工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按联合体协议所承担工作范围,需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设计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32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设计业绩(分包业绩无效)。
(2)施工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32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施工完工业绩(分包业绩无效)。
(3)设备供货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体项目容量32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BMS、PCS)供货业绩,且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00MWh(分包业绩无效)。
(4)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同时满足1、2、3要求的视为一项有效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工程进度款发票(施工合同提供)、签订时间、完工或投运证明(施工合同提供)、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证明文件。
3.项目经理要求:(1)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本人手签),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注册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4.安全要求:(1)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被暂扣视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自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未被列入政府安监系统、华润集团、华润电力EHS黑名单中。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站查询截图。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8.1、设备供货单位应具备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或储能系统集成中至少一项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应提供相应认证文件。
8.2、储能系统核心设备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应提供具有CMA/CNAS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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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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