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招标公告

2024-04-01
1. 招标说明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承接的公路项目,需采购一套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具体设备种类、数量详见公告后附表。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生产经营范围、良好信誉和良好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2. 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NXCC-ZB-2024-002 2.2招标内容:招标设备种类、规格见公告附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购置数量(台/套) 备注
1 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 5000型 1  
2.3招标设备质量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如下: 2.3.1投标方出售的商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验合格的全新商品,同时满足商品清单中的规格、型号及参数要求,满足安全环保要求。任何假冒伪劣贴牌商品概由投标方负责。 2.3.2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参数: 2.3.2.1额定生产量≥400吨/小时。 2.3.2.2整机技术性能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指标要求
1 生产能力 t/h ≥400
2 标准砝码计量(静态) 沥青计量准确度 ±0.25
3 粉料计量准确度 ±0.50
4 骨料计量准确度 ±0.50
5 物料计量(动态) 沥青计量准确度 ±2.0
6 粉料计量准确度 ±2.5
7 骨料计量准确度 ±2.5
8 热骨料出料温度计计量准确度 ±3.0
9 成品料出料温度计计量准确度 ±3.0
10 热骨料出料温度稳定性 ±6.0
11 成品料出料温度稳定性 ±6.0
12 沥青温度计计量准确度 ±3.0
13 沥青温度稳定性 ±6.0
14 烟气温度计计量准确度 ±3.0
15 沥青含量偏差(1.96标准差) ±0.3
16 沥青针入度损失率 ≤15
17 燃油消耗率(标油) kg/t ≤7
18 操作工位噪声 dB(A) ≤70
19 环境噪声 dB(A) ≤85
20 烟尘排放浓度(布袋除尘) mg/Nm3 ≤100
21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 ≤1
2.3.2.3设备主要参数允许偏差值。
序号 参数 单位 允许偏差
1 设备的外形尺寸(长*宽*高) m 不偏离设计值±2%
2 搅拌缸下通车高度 mm 不偏离设计值±2%
3 搅拌缸下通车宽度 mm 不偏离设计值±2%
4 成品料仓通车高度 mm 不偏离设计值±2%
5 成品料仓通车宽度 mm 不偏离设计值±2%
6 冷料供给装置上料高度 mm 不偏离设计值±2%
7 冷料供给装置上料宽度 mm 不偏离设计值±2%
8 冷料集料皮带宽度 mm 不偏离设计值±1%
9 干燥筒直径 mm 不偏离设计值±0.5%
10 干燥筒长度 mm 不偏离设计值±0.5%
11 干燥筒倾角 (°) 不偏离设计值±0.5%
12 干燥筒转速 r/min 不偏离设计值±2%
13 冷料集料皮带的转速 r/min 不偏离设计值±2%
14 热骨料提升机转速 r/min 不偏离设计值±2%
15 搅拌器转速 r/min 不偏离设计值±2%
2.4招标设备各系统技术要求 2.4.1冷集料供给系统 冷集料供给系统由冷集料仓、给料机、集料皮带输送机及倾斜皮带输送机、安全护防装置及急停装置等组成。冷集料供给系统技术要求如下: (1)冷集料供给系统的供料能力应满足设备最大生产能力的需要,供料量稳定可靠;系统的供料 量能按需要进行调节,每个仓有一个独立的可调节料量的出料装置;冷集料仓由多仓组合构成,单仓容积应不小于13m3。 (2)各皮带输送机应符合GB/T10595的要求。皮带机应设有自洁装置,尾部应设有皮带张紧和调整装置。皮带机设有防跑偏机构;工作过程中,不应出现皮带机跑偏或打滑现象。 (3)冷集料供给系统应设置超规格料剔除装置。 (4)冷集料仓的细集料仓应安装仓壁振动器或防拱装置。 (5)冷集料供给系统应配有紧急制动停机装置。 (6)冷集料仓和给料皮带机之间不应有漏料现象。 2.4.2集料烘干加热系统 2.4.2.1干燥滚筒装置 干燥滚筒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生产能力满足设备最大生产能力的要求。 (2)筒体运转平稳、振动小,运转中筒体轴向窜动不大于3mm。 (3)支撑滚轮、止推滚轮运转平稳,使用寿命不少于20000h(或8年),滚圈的使用寿命不少于5年。 (4)筒体用不低于 Q345R 耐磨性好和抗热变形能力强的钢板制造,钢板厚度不小于16mm;滚筒寿命不少于8年,直径大于2m 的干燥滚筒筒体外部设保温层。 (5)干燥滚筒内的提料叶片分区布置,易于更换,干燥滚筒两端不漏料。 (6)干燥滚筒出料口安装测温装置。 2.4.2.2主燃烧器 主燃烧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技术性能符合 TSG ZB001 的要求,输出热功率满足设备额定生产能力的要求。 (2)在距燃烧器10m 远位置燃烧噪声小于85dB(A), 否则设置隔音装置。 (3)采用自动点火装置和自动吹扫程序,具有自动控温功能。燃烧充分稳定。火焰的大小可调,火焰调节比大于4:1,火焰不能有明显偏斜。 (4)安全控制装置齐全,安装牢固。 (5)供油管路中设置过滤器、压力表和安全阀,燃油管路不得有泄漏。 (6)供气管路系统配置齐全,并进行压力试验,无漏气或变形,试验压力不小于0.1MPa。 (7)烧重油的主燃烧器雾化良好,并配置有重油加热、过滤和储存装置。 2.4.2.3热集料提升机 热集料提升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技术性能符合JB/T3926 的要求,提升能力能满足设备最大生产能力的要求;链轮、链条的使用寿命不少于12000h(或5年); (2)提升机完全密封,工作时无漏料和卡阻现象; (3)牵引件运转正常,无卡链、跳链、打滑及偏移现象; (4)满载时电动机、逆止器、减速器运转平稳、可靠; (5)进料槽衬板和出料槽衬板用耐磨材料制造,且易于更换; (6)空载2h 后轴承温度不高于60℃。 2.4.3搅拌塔(楼)系统 2.4.3.1搅拌塔主架 搅拌塔主架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架焊缝平整、均匀,无缺焊漏焊; (2)对操作人员构成危险的所有旋转部位、往复运动部位和高温部位,需设防护隔离装置; (3)上下通道和作业位置设置扶手及护栏等防护装置,踏板防滑。防护装置符合GB/T30574 的规定。 2.4.3.2振动筛 振动筛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处理能力应满足设备最大生产能力的要求; (2)经振动筛筛分的粒料规格应符合沥青混合料级配的要求; (3)运转应平稳,振动频率偏差应不大于±2.5%; (4)振幅应可调,振动筛箱两侧板上任意两对称点的振幅差应不大于0.5mm,筛体横向摆动应不大于0.5mm; (5)应能剔除超限集料,振动筛网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1000h, 规格与矿料规格相匹配,筛网联结 牢固可靠,并更换方便; (6)轴承应能承受最大工作负荷,空运转6h 后振动电机轴承温升不高于85℃,激振器轴承温升不高于75℃,满负荷运行6h 后温度不高于120℃; (7)各零件应符合JB/T5496 的要求; (8)宜设无筛作业旁通口。 2.4.3.3热集料仓 热集料仓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料仓数与振动筛规格配套,料仓侧板钢板厚度不小于6mm; (2)存储量不小于搅拌锅10批次搅拌用料量,以保证设备连续生产; (3)均有过量溢料口及取样口; (4)分别配有料位器、测温装置,具有高、低料位报警功能; (5)放料门的开度可调,开关灵活,关闭后无漏料现象。 2.4.3.4搅拌锅 搅拌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搅拌容量和生产能力满足设备最大生产能力的要求; (2)拌桨叶片、拌桨臂和衬板可更换,用耐磨材料制造,使用寿命不少于搅拌80000 批次混合料 (集料为石灰岩); (3)卸料门关闭后无漏料。 2.4.4计量系统 2.4.4.1热集料计量秤 热集料计量秤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计量秤的最小显示感量值为1kg; (2)计量秤符合GB/T28013 的有关规定,称重传感器应符合GB/T7551 的规定,准确度等级不低于C3级; (3)热集料称量斗的有效容量不小于搅拌器额定搅拌容量; (4)热集料称量斗在垂直方向要求的范围内能自由移动,无卡阻现象。 2.4.4.2粉料计量秤 粉料计量秤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计量秤的最小显示感量值为0.1kg; (2)计量秤符合GB/T28013 的有关规定,称重传感器符合GB/T7551 的规定,准确度等级不低于C3级; (3)粉料称量斗的有效容量不小于搅拌器额定容量的15%; (4)粉料称量斗在垂直方向要求的范围内能自由移动,无卡阻现象; (5)粉料计量秤设试验用放料口。 2.4.4.3沥青计量秤 沥青计量秤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计量秤的最小显示感量值为0.1kg; (2)计量秤符合GB/T28013 的有关规定,称重传感器符合 GB/T7551 的规定,准确度等级不低于C3 级; (3)沥青称量斗的有效容量不小于搅拌器额定容量的10%; (4)沥青称量斗在垂直方向要求的范围内能自由移动,无卡阻现象,并装有防溢流装置; (5)沥青喷洒或流入装置满足拌和均匀性的要求; (6)沥青计量秤设试验用放料口。 2.4.5粉料供给系统 粉料供给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1)粉料供给系统的供粉量应满足各种沥青混合料的级配要求; (2)粉料罐宜分别设有新粉罐和回收粉罐; (3)粉料罐应有防雨、防潮装置,并设有料位指示器和通气口,粉料罐的底部锥体处应装有防结拱的疏松器; (4)粉料罐顶部应有检查门及安全阀,下部设有放料阀门; (5)粉料罐顶部应配置除尘装置。 2.4.6沥青供给系统 2.4.6.1沥青罐及管路 沥青罐及管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沥青罐的储存量应保证沥青搅拌设备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20h; (2)沥青升温罐的加热装置能保证将沥青加热温度不低于200℃,升温速度达到9℃/h~15℃/h; (3)所有沥青罐、输送管道、阀门都宜设有自控加热装置及保温装置; (4)系统供给沥青计量罐的沥青温度稳定度不大于±3℃; (5)管路系统中应设置安全阀及过滤器,沥青罐应设置沥青液位显示器及温度显示装置;系统应设置沥青取样口。 2.4.6.2有机热载体(导热油)加热炉及管路 有机热载体(导热油)加热炉(以下简称“加热炉”)及管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加热炉符合 GB/T17410 的技术要求; (2)加热炉的供热能力满足设备最大生产能力时的热量要求; (3)加热炉具有工作状态自动控制功能,并具有全过程安全防护措施; (4)加热炉的制造单位具有该类产品的专用制造许可证及安检合格证; (5)导热油管路连接可靠、安全,无泄漏。 2.4.7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由引风机、烟囱、 一级除尘器、二级除尘器、控制装置及管道等组成。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1)袋式除尘器性能应符合GB/T6719 的规定; (2)滤袋的长期使用温度不低于200℃,袋头、袋尾应缝制牢固,不漏尘; (3)滤袋宜用耐高温、耐化学腐蚀、不助燃、不变形、不易糊袋的滤料缝制; (4)袋式除尘器应具有低温、高温、超高温报警和保护装置,烟气温控器灵敏度不应超出±3℃; (5)袋式除尘器应安装压力显示及控制装置; (6)引风机的风量和风压应能满足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额定生产能力的要求,并应具有风量调节装置。 2.4.8成品料储存系统 成品料储存系统由成品料仓、输送装置等组成。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成品料仓设有保温及加热装置,其保温性能在环境温度为(20±5)℃时达到12h 混合料温度 下降不超过5℃; (2)成品料仓内设置防沥青混合料离析装置; (3)成品料仓下部放料高度不低于3.8m, 料仓应带有料位指示器和温度显示装置; (4)成品料运料斗车工作平稳、定位准确、工作可靠。 2.4.9气动系统 气动系统由气源装置、执行元件、控制系统及管路组成。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气动系统符合 GB/T 7932 的要求,系统布局合理、排列整齐; (2)工作部件、执行元件、管路及接头等密封可靠。 2.4.10电气控制系统 电气控制系统由中心控制室、电力拖动系统、工业控制系统等组成。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1)控制室具有良好的工作视野及合理的操作区域,能隔热、隔潮、隔音、防雨、防尘,并装有空调设备; (2)电力拖动系统中电气元件质量可靠、工作稳定、连接牢固,电缆线布置合理,并配有专门的走线装置或设施,其绝缘性、安全性符合GB/T25295 的规定,并具有良好的接地和保护装置; (3)大功率电机具有合理的降压启动装置; (4)工业控制系统具有手动、自动运行功能,并具有配方输入、配方存储、时间调整、飞料修正、故障诊断、故障报警、连锁保护及生产数据报表的存储、打印等功能; (5)系统具有良好的抗干扰性能及对供电电源的监测装置,如对于电源引起的、幅值超出标准偏差的波动,具有保护及报警功能; (6)控制系统对各材料用量、混合料拌和时间及温度具备逐盘采集打印功能,具备台班汇总统计功能; (7)电气防护等级不低于GB/T4208规定的IP54; (8)电气系统的安全符合GB5226.1的规定。 2.5技术服务要求: 2.5.1设备到招标人现场后,中标人及时派遣至少2名人员到招标人指定现场进行安装指导及调试并对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和维修等方面培训,中标人承诺通过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确保招标人相关操作人员能独立、熟练地进行操作和维修保养。该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2.5.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中标单位需要安排1名售后服务人员在现场跟踪服务,中标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在现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中标人相关技术人员随机指导生产为期6个月。该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2.5.3中标单位承担所有货物在生产工厂内完成集装箱的集中统一包装、绑扎固定、装箱工作,并准确计算需要使用集装箱的规格及数量,确保所有货物能够按照中国海关相关要求合理分配,正确布局装箱。 2.6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关于所提供产品配置清单、零配件供应和易损件清单单价。 2.7交货地点:新疆吉木乃口岸。(使用地点:哈萨克斯坦境内) 2.8计划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日期为2024年4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企业。 3.2纳税人身份要求: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供应能力要求: 投标人近2年(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每年同类产品生产销售大于等于10套。 3.4财务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运转能力(附近两年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相应产品《检测报告》和《车辆合格证书》;各项指标均必须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3.6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2022年1月-2023年12月)类似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发票)。 3.7履约信用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上要求均提供网站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 3.8其他要求: (1)在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库中,信誉评价等级被列为C、D等级的,不得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报名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在(登录后查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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