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莆田某部零星维修整修施工备选单位(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4-03

莆田某部零星维修整修施工备选单位(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莆田某部零星维修整修施工备选单位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受某部对莆田某部零星维修整修施工备选单位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莆田某部零星维修

整修施工备选单位

1项

400000.00

4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2特定条件:

4.2.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2投标人拟担任莆田某部零星维修整修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2.3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4.2.4近3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违约情况,提供相应声明函;

4.3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如网站无法查询可提供承诺函。

4.4供应商企业投资北京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5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五家的作废标处理。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3 日至2024年 4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售价:100元/份(含电子文档),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时间:2024年4月12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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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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