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路面总承包项目部JD1分部外供电工程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2

发布日期:2024-04-02 18:04截至日期:2024-04-10 18:00

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路面总承包项目部JD1分部外供电工程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登录后查看)

招采方式

公开招标

招采类型

工程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4-02 18:00:00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10 18:00:00

开标时间

2024-04-23 09:30:00

开标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路面总承包项目部JD1分部外供电工程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路面总承包项目部JD1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路面总承包项目部JD1分部外供电工程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路面总承包项目部JD1分部外供电工程项目(含代县养护工区、繁峙养护工区、兰村主线收费站、忻州养护工区、忻州治超站、阳明堡治超站、原平养护工区、原平治超站、原平主线收费站、枣林主线收费站等国道108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沿线10处站点的10千伏配电新建工程)的线路架设、设备安装、材料采购、设备采购、线路调试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送电等。(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技术规范、图纸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预算价格8487753元(含税,税率9%),本项目预算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其他项目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具体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2025年6月(以纸质开工令为准)。

2.5工程地点:山西省忻州市。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验收质量合格。并顺利通过供电部门验收使用。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和山西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杜绝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杜绝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承试四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与本招标项目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流动资产不小于流动负债(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不少于420万元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3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①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②须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1名,①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②须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安全负责人1名,①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②须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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