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梁丰生态园和市文化中心监控设备设施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03
项目名称:梁丰生态园和市文化中心监控设备设施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121.000000万元(采购包1:48.000000万元;采购包2:7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梁丰生态园和市文化中心监控设备设施租赁服务一标段:730000元;梁丰生态园和市文化中心监控设备设施租赁服务二标段:48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采购的标的为张家港市公安局、张家港市公园管理处、张家港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指导中心申请购置的监控设备设施租赁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梁丰生态园和市文化中心监控设备设施租赁服务一标段:18个月;梁丰生态园和市文化中心监控设备设施租赁服务二标段:2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02 00:00 - 2024-04-10 23:59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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