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事务中心综治中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招标公告

2024-04-02
项目名称:综治中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

预算金额:492.67166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92.6716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综治中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

492.671667

1

(1)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运维服务,运维内容为物理资源运维、平台资源运维、通信及网络接入服务、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软件运维、等保三级符合性测评服务。

(2)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运维内容为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运维、等保二级符合性测评服务。

(3)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与服务平台运维服务,运维内容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与服务平台的运维、等保二级符合性测评服务。

(4)北京市停车资源管理与综合服务应用平台运维服务,运维内容为基础软件运维、北京市停车资源管理与综合服务应用平台软件系统运维、等保二级符合性测评服务。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非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将获得的采购合同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及承担的合同内容,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小微企业投标人可独立承接本项目。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03 至 2024-04-10,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4-26 13: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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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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