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红星地区建南区块新建净化站地面工程火炬系统招标公告
2024-04-02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火炬系统Q=83333.33m3/h DN450×70000 Q345E+Q345R Φ457×3000×6 S31008 |
1.000 |
套 |
2 |
火炬系统Q=8333.33m3/h DN250×70000 S31603 S31008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以来(自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至少5台/套,且稳定运行1年以上的类似塔架式火炬的供货业绩,每项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承诺:火炬投料试车后连续5次点火成功率100%。(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承诺接问题反馈后,4小时响应,24小时到达现场。(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4)标人须承诺本次招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不得因主观原因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并承诺获得中标资格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不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签约。如违反本承诺我公司将自愿放弃2年内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同时放弃已缴纳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4月2日14时0分 至 2024年4月9日14时0分 ,(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