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船用燃油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4GZ00ZC59

项目名称:船用燃油采购

预算金额:4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 元)

1

船用燃油采购

1项

4150000

(2)简要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提供船用燃油采购的供应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1日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之日或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签署新框架协议为止,具体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具备有效期内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具备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燃油类产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4)承诺符合企业登记注册、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油品质量、安全、环保、消防、税务、交通、气象、计量等方面法律法规,达到相关标准,取得相关资质或通过相关验收,依法依规开展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提供承诺函)。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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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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