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能投安居燃气发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04-02

四川能投安居燃气发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能投安居燃气发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四川能投安居燃气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23〕4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能投安居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四川能投安居燃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能源〔2023〕40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厂址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

2.2规模:新建2套H级、7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机组配置为2台燃机+2台余热锅炉+2台汽机+2台发电机,余热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

2.3初步建设工期:工程计划2024年5月开工,2025年12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6年2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2.4监理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日期起,直到所监理的施工合同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任务为止,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本文件有关条款、技术标准,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若在合同执行期间有新标准发布实施,则按新标准执行。

2.6招标范围:主体工程、办公营地工程、厂外取水工程等,具体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地基处理、桩基施工、全厂主辅及配套设施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竣工验收及工程后评价的全过程建设监理;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厂区道路、厂区围墙、集控楼施工、装修、绿化、设备验收、消防、达标创优、工程竣工结算、设计资料审查、图纸会审、工程结算资料编制审查、配合竣工决算及审计、工程变更审查、竣工图审核、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现场签证审查,试生产中与工程相关的重大问题的管理和协调等监理工作;还包括施工过程中临时增加的零星项目、永临工程及施工临时设施;供排水系统及设施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质量保修、平行检查、检测等工作。

监理服务范围不含:厂外天然气供气工程、220kV电能送出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监理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

3.4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有2台F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或2台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5财务状况要求:近3年(2020~2022年)内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即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力工程)”,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6年及以上从事火电站施工建设监理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2台“F级”燃气机组及以上或2台600MW机组及以上火电项目总监业绩;且在本项目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监理职务。

3.7副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1)土建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工程);具有不少于1个F级(350MW及以上)及以上燃机电厂或不少于1个6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土建监理业绩;

2)安装、调试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力工程);具有不少于1个F级(350MW及以上)及以上燃机电厂或不少于1个6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安装监理业绩。

3)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具有不少于1个F级(350MW及以上)及以上燃机电厂或不少于1个6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安全监理业绩。

4)专业监理工程师18人:土建工程4人、汽机4人、锅炉2人、电气2人、热控2人、金属焊接1人、化水1人、环保1人、水保1人等相关专业,监理过程中不足专业人员及时补充,主要专业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应注册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相关专业证书,具有从事不少于1个燃机电厂或不少于1个燃煤电厂监理业绩。

5)其他:造价1人应具有二级造价师及以上相关证书;安全2人应具中级安全工程师及以上相关证书。

备注:以上人员均需满足GB-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和定义,此配置为最低要求,其他监理员由投标人结合项目需要配置。

3.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3.9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③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④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3.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4日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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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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