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新飞灰厂飞灰固化物外运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新飞灰厂飞灰固化物外运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40,000.00元

采购包1(大新飞灰厂飞灰固化物外运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64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52,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5029900-其他道路运输服务

大新飞灰厂飞灰固化物外运服务类采购项目

1(项)

将市大新飞灰处理厂的固化物转运至飞灰填埋场填埋处理

2,640,000.00

交通运输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开始运输飞灰固化物,结算总金额达到2640000元后合同自动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榕财采[2021]52号文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的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3.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合同包1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4-02至 2024-04-1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4-25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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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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