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阳江分公司电气火灾监测扩建项目施工服务比选(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4-04-01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对阳江分公司市公司主楼、北附楼、食堂楼进行智慧安全用电改造,所有联网电气线路的报警和隐患预警数据能无缝接入到阳江分公司已建的“电眼查”电气火灾监控云平台,平台对接或者硬件设备的接入由中选单位自行解决,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预估费用(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标包划分

服务地点

1

CP01717工程施工

1699976.35

1875092.46

不划分标包

阳江

(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

(2)★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4)★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1699976.35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工程施工服务部分为1124529.75元(不含增值税);主材设备部分为552956.00元(不含增值税);安全生产费(不作上浮或下浮)为22490.60元(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 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3】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机电安装施工服务】的相关经验,须至少提供一份有效的同类业绩合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参选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9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3)在实施地内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一个现场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负责两个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

(4)在实施地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根据实际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5)本项目至少配备不少于5名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电工)的人员。

(6)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2年3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配套通信模组”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参选报价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参选人须提供该设备以下证书及文件:

(1)与本次参选报价产品所对应的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2)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生产承诺函》,承诺内容:参选人承诺本次参选报价产品在出厂时进网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即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自拟)

2.3.3参选人承诺本次参选报价的“配套通信模组”产品与所获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模组完全一致,无改变通信模组的接口,电源和结构等。(承诺函格式自拟)

上述证书将在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https://jwxk.miit.gov.cn/)进行相应核实,如查询结果与参选人所提供查询截图不一致,以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证书不符或不在有效期内,参选人的参选予以否决(注:参选人提供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相应的查询截图)。

(最终中选人的进网许可证及承诺函将作为合同附件,为后续收货或工程验收付款的必要条件。)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3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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