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智能化机房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01监利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智能化机房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JL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监利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智能化机房工程已由监利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监发改审批[2018]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监利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监利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监利市容城镇江城路80号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信息中心冷通道,信息中心机房UPS电源系统部分,信息中心机房智能配电IPD、综合管理柜IMC及PDU,信息中心机房智制冷部分,信息中心机房装修,消防控制室机房装修等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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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信息中心冷通道,信息中心机房UPS电源系统部分,信息中心机房智能配电IPD、综合管理柜IMC及PDU,信息中心机房智制冷部分,信息中心机房装修,消防控制室机房装修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交货地点:监利市 计划交货期:6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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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合同估算价: 357.325645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所投产品中的监控系统的采集器硬件需通过社会公共产品认证,并同时提供公安部直属单位出具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并加盖原厂公章;③为保证一致性和整体交付质量,所投产品中的数据机房UPS、精密配电柜、列间空调、房间级空调与服务器机柜、机房冷通道、微模块监控系统要求使用同一品牌;④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五年)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0 万的智能化设备安装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②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第一次开标时间2024年3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的第十条: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5%作为其价格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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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请于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 09时00分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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