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琶洲周边绿化品质提升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FCG2024006

项目名称:琶洲周边绿化品质提升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24,354.3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琶洲周边绿化品质提升采购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524,354.3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琶洲周边绿化品质提升采购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524,354.33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或完成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内容止(采购人依据实际情况派发绿化采购服务任务,按实际服务量进行结算)。苗木养护期按服务清单要求,服务清单中未明确写明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时间自各项目各点位服务实施完成且该点位签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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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2022〕3 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琶洲周边绿化品质提升采购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琶洲周边绿化品质提升采购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