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宝山长江等局高低压配电设备更新配套土建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2024-04-01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 16.252095 万元,工程编号:23SH001129004 ,预估施工费用 14.816833万元(不含税价格)(预估施工费用已经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具体根据审价审定值结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作竞争性报价,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比例的,按国家、部委、集团或上海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建设地点上海电信宝山局所属区域。

1.2比选范围:2023年宝山长江等局高低压配电设备更新配套土建工程施工,具体包括: 一层电力室本次设计范围,新做2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隔墙。原有窗户2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隔墙封堵。新做FM甲1524甲级防火门。原有门拆除,加砌混凝土砌块封堵。做混凝土雨棚。二层低压配电室本次设计范围,拆除原窗户1,200厚加块封堵。新建钢楼梯、钢栏杆。新做FM甲1524甲级防火门。重做门过梁,重做混凝土雨棚(做法同原混凝雨棚)。新建150高C20素混凝门槛。原有窗户2NAFC板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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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期要求: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60 个日历日内完成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技术要求:参选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施工费用折扣最高为80.00% (不含80.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代理机构。

①参选人为独立法人:

A.参选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参选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资质要求:

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参选人还须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装饰装修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3份。

【1、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1)如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相应的任意1份发票扫描件和发票查验明细截图;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个订单及与订单相对应的任意1份发票扫描件和发票查验明细截图;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1)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并完整截图。若发票内容无法证明与单项合同或订单的对应关系,可在提供发票的基础上另行提供结算单等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对于模糊不清或网站查询无果或作废的发票不予认可。

4、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4人员要求(须提供缴费期为唱价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唱价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4.1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聘用企业为参选人);

2.4.2安全人员证书要求:

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参选人)。

2.5 信誉要求: 参选人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2年4月10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8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日8:30时至2024年4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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