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临泽县自然资源局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采购项目(包一)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3-29
项目名称:临泽县自然资源局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5(万元)

最高限价:54.5(万元)

采购需求:包一:沙河镇、新华镇、倪家营镇、小泉子治沙站。预算金额:545000.00元(伍拾肆万伍仟元整)。 采购需求:应用“三调”数据成果,对历史登记林权数据逐宗开展清理清查,逐宗进行实地勘测,明晰四至范围,完善登记资料,规范登记程序,切实解决登记面积不一致、权属重叠、地类冲突、登记信息不完整、确权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完成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入库汇交。初步估算共有历史林权登记数据1200多宗(本),涉及林权面积近9.8万亩,同时完成小泉子治沙站调查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0%价格评审优惠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 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该项目是否面对中小企业:是。 (6)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3-302024-04-19,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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