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环县城北新区九年制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01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背景与招标内容

1.1项目背景

环县城北新区九年制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采购以下系统:一键报警系统;录播教室系统;校园广播系统;行政教研会议室系统;行政楼阶梯报告厅系统;标准化机房系统校园网+综合布线系统;校园安防监控系统。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采购内容、交付地点及交付期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付地点

交付期

1

环县城北新区九年制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

/

/

甘肃省庆阳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1.2.1采购预估金额:320万元(含税)。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83.18584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承接过至少1个同类项目。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2.1.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或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加,将同时被否决投标。(以授权代理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2.1.6投标人须提供防火墙设备的公安部销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2.1.7对于需要提供进网许可证的设备(核心交换机、无线控制器、出口网关),应提供设备进网许可证的截图。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人一旦发现投标人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合同签订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则终止合同。(以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2.1.10要求投标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乙方的安全保密义务,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甲方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甲方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格式自拟)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5评价检测:/。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日8时00分至2024年4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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