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石化公司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框架协议招标2024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招标公告
2024-0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岛石化公司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框架协议2024(WZ20240423-3603-3171-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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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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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立式储罐100000m3 6圈20#水雾喷头ZSTWB铜镀铬 |
6.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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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供应商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提供书面承诺。 3.1.7供应商应提供标准的、技术成熟的产品,并以业绩作为相应证明,供应商必须提供2020年至今5万m3及以上储罐用消防固定式泡沫(喷淋)灭火装置不少于3家使用单位的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3.1.8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1.9供应商必须负责所供产品的设计,需提供所供产品完整的且具备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资料(产品设计图纸),所提供资料必须满足消防验收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法人签字、盖章)。 3.1.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日15:00时至2024年4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3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00 |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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