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安市2024年隆政街道隆政村200kWp分布式乡村光伏电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2024年隆政街道隆政村200kWp分布式乡村光伏电站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隆政街道隆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村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市2024年隆政街道隆政村200kWp分布式乡村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隆政街道隆政村江苏兰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内

(2)工程规模:海安市2024年隆政街道隆政村200kWp分布式乡村光伏电站建设,包含隆政街道隆政村光伏发电设备(光伏组件及支架、逆变器等)、并网计量箱、配管、桥架、电缆等

(3)招标范围:海安市2024年隆政街道隆政村200kWp分布式乡村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发电及建设光伏电站相关的采购、安装、调试、与有关部门联合供电公司做好并网、检验、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确保电源电网同步投运,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4)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2024年04 月16日到2024年05月16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招标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HAGXG202404012191(GK001)001001

海安市2024年隆政街道隆政村200kWp分布式乡村光伏电站建设工程施工

51.336657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不合格单位:江苏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8日10: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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