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电池(一期)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见证取样检测及专项检测服务采购(第二次)磋商公告
2024-04-011.项目编号:SWUEECG202402952/XJSGY-2024-063-2。
2.采购项目名称:新型电池(一期)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见证取样检测及专项检测服务采购(第二次)。
3.采购人: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按川价费〔2004〕28号、川发改价格〔2012〕369号、川价函〔2007〕6号收费标准相应下浮40%。
三、采购项目简介
拟对新型电池(一期)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见证取样检测及专项检测服务进行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登录后查看)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检测类别应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室内环境检测污染控制检测类;建筑节能检测类);
2.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4.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见证取样的一方需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实验室。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一)项目公告期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9:00至2024年4月8日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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