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新海石化公司(丰海、海瀚项目)接水管网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新海石化公司(丰海、海瀚项目)接水管网新建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赣榆金港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

2.1.2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招标控制价: 1742181.75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1404米DN300球墨铸铁管安装及配套阀门构件安装;18米DN200球墨铸铁管道安装;126米De315 PE拖管,156米De500 PE拖管,48米De710 PE拖管;智能水表安装及水表井、阀门井砌筑、混凝土破碎拆除恢复;土方开挖及回填、主管网开孔对接管道等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09月至2024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9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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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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