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频谱分析仪招标公告

2024-04-01
x三、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地点

1

频谱分析仪

1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服务

北京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是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五)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五、

申领时间:线上发送: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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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