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2024年-2025年警犬犬粮采购项目(标包2)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9[招项]20241647-02

项目名称: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2024年-2025年警犬犬粮采购项目(标包2)(二次)

预算金额:239.4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投标人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请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在价格评审时不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因投标人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不予加分。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与10%的扣除,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①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 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 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 产品; ②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 于财库〔2019〕18 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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