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1、2号汽轮机中低压缸连通管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1、2号汽轮机中低压缸连通管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市昌滨路666号
2.2 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4月、9月(具体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投标方每台机组安装、冷态调试总工期控制到7天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37/17-QT-02601

1、2号汽轮机中低压缸连通管改造

1、2号汽轮机中低压缸连通管改造,详见技术规范书

5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号汽轮机中低压缸连通管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项300MW 及以上机组汽轮机本体检修或汽轮机连通管改造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01 10:53到2024-04-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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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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