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齐鲁炼油厂烷基化安全诊断问题整改项目2台激光氧国际(2)招标公告

2024-03-31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齐鲁炼油厂烷基化安全诊断问题整改项目2台激光氧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落实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齐鲁炼油厂烷基化安全诊断问题整改项目2台激光氧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山东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激光氧分析仪 2台 详见技术标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允许代理:原则上应由制造商直接投标,并提供此标段投标产品的生产设备,生产/集成场地,人员配置等资料及照片;如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在评标时加价1%予以评议,且必须具有制造商一级(指制造商直接授权)长期(一年及以上)代理授权书,且授权截止日期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的到货时间。必须由制造商直接授权,不允许二级授权。授权区域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招标用户所在地区,授权产品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投标物资。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给一家投标人,如同时授权给多家投标人,则多家投标人的投标都将被否决。
如为原装进口产品,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发货前提供最终产品的制造工厂所在国国家商会签发的产品原产地证书,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产品的原产地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网站地址及网站截图。
投标人所投产品2017年-2021年,在国内外石油化工行业有3个及以上的用户业绩,需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提供对应的清晰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可查询的用户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货数量、签订时间、技术协议等内容。
如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代理该品牌近3年(2021-2023)的销售业绩,总数不低于3台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每套合同必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制造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和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价格及金额可隐去。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第八章等)。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3-31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04-08
招标文件售价:¥2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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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