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宝应电信交警大队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办公场所改造及执法装备购置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01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宝应电信交警大队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办公场所改造及执法装备购置项目,采购交警大队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办公场所改造及执法装备相关设备及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22.76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宝应电信交警大队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办公场所改造及执法装备购置项目,详细技术要求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地点:扬州宝应,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1.3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4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

1.6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选取1名中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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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本项目报价明细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0.1 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0.2 参选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书,参选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则无需提供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2.0.3 参选人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项目业绩,本次比选范围内容累计金额达到2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框架合同(协议)+发票(含网上发票查验明细,电子发票无需查验明细)复印件,或合同(协议)+发票(含网上发票查验明细,电子发票无需查验明细)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发票网上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未提供发票查验明细截屏,业绩不予认可。

2.0.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3日,每日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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