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宁东铝业分公司组装车间生产叉车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1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东铝业分公司组装车间生产叉车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临河工业园区

工期/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2招标范围

标段

招标范围

工期/服务期要求

信息服务费(元

宁东铝业分公司组装车间生产叉车业务外包项目

1.服务单位自备10吨电动叉车6台,3吨电动叉车4台,车型由服务商自己选择,必须满足组装生产需要;委托方提供电动叉车充电桩安装位置和电源,充电费由服务方自己承担,电费暂时按0.57元/度计算,实际结算电费按委托方当月实际电价与实际用量结算;委托方不提供维修场地;配备足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满足组装车间生产线及电解质自动清理生产线生产需求提供叉车服务。

2.完成组装厂房库区、暂存库内组装块、残极的装卸极作业,库区内组装块、残极的规整、摆放作业。

3.完成库区的备极作业、修理区导杆钢爪组的装卸,转运作业。

4.生产现场炉渣、铁片、磷铁环等日常生产物料的叉运作业。

5.碎残极托盘的转运作业;废焙烧块的交库作业;现场收尘粉、残极抛丸料的转运作业;

6.库区空托盘的转运和摆放工作;库存组装块和残极的周转工作;修复导杆钢爪组和待修导杆钢爪组的转运工作以及组装车间其他临时作业。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服务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0)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设备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0)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施工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宁东铝业分公司组装车间生产叉车业务外包项目

(1)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运输)。

(2)经营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独立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至今财务报表。

(3)具有近五年至少2个及以上叉车装卸转运或类似叉车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管理资格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5)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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