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电务段京哈高铁望京、高丽营隧道防洪整治工程谈判公告

2024-03-30
1. 采购条件

本建设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电务段京哈高铁望京、高丽营隧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务段。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进行谈判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京哈高铁望京隧道、高丽营隧道。

建设规模:京哈高铁望京隧道、高丽营隧道为下凹式隧道,部分信号设备安装固定位置偏低,存在被水淹没防洪安全隐患,需对204处安装位置偏低信号设备进行抬高整治。

计划工期:工期预计50天。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标段号:A0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近三年内(自谈判之日起前三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①、具有铁路电务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1项;②、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公司的财务报告;

3.5信用要求:

(1)供应商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供应商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诉讼及仲裁:供应商自谈判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6)供应商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6其他要求

完成该工程所需设备基础、线缆、卡具等物资材料须由供应商采购提供,且所用物料需满足高速铁路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3月30日 9:00至2024年4月4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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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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