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彩铃业务线上推广和维护项目比选公告

2024-03-29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次项目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供应商利用自身能力和资源,借助彩铃服务平台,为音、视频彩铃业务提供互联网渠道营销发展和维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线上为用户办理业务为用户设置音、视频彩铃,根据用户需要在业务规范内提供铃音内容更换服务、及时解答处理客户的咨询和投诉、承担因各类问题产生的退费等。其推广服务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终端、客户端 APP 应用、WWW 网站、WAP 网站等。比选人根据中选供应商发展和维护的用户数量和质量与中选供应商进行费用结算。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至框架金额使用完毕(以两者先到为准),采用框架+订单方式。

1.2本次采购的预估规模、采购内容、金额及主要技术要求具体如下: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采购内容

预估采购金额

框架有效期

1

彩铃业务线上推广和维护

340万元人民币(含税)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至框架金额使用完毕(以两者先到为准)

(登录后查看)

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3-5个,具体中选人数量及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有效参选人数量

中选人数量

中选份额(按名次排序)

1

≥7家

5家

30%:25%:20%:15%:10%

2

6家

4家

40%:30%:20%:10%

3

4-5家

3家

50%:30%:20%

4

<4家

重新比选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

报价类别

最高限价(结算比例)

用户在网≤12个月

33%

12个月<用户在网≤24个月

10%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最新查询截图。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1日,承担过的同类项目合作经验(同类项目指增值类业务发展或维系服务项目)至少1个。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价格页、签章页;如为框架协议,则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对应服务期间的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日期及金额以单项合同或框架结算材料为准,原件备查。参选人可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参选申请。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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