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国信苏盐(淮安)2×250MW级/2×1125MWh压缩空气储能项目设备材料监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9
一、招标条件

江苏国信苏盐(淮安)2×250MW级/2×1125MWh压缩空气储能项目设备材料监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苏盐储能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本期建设2套296MW装机容量的储能电站,压缩时间8h,发电时间4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设备材料监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检总局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火力发电站甲级设备监理资格证书,且颁发的资质证书核准的专业设备范围须包含本招标项目的设备的范围;

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3台套6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或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的设备材料监造合同业绩;且其中至少有1台套10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已投运业绩;

5、人员要求:

5.1所需专业配备人员必须齐全,满足现场工作需要。

5.2设备材料监造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5.2.1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5.2.2设备材料监造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至少满足下述任一条要求:

(1)担任过2台套600MW级(含)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监理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2)担任过2台套F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5.2.3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2023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含)以上)。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连续两年(2021年和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9、在最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3月29日23:00时(北京时间)至2024年4月3日24:00时(北京时间)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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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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